南北朝的茶业述要|中國茶文化
南北朝和東晉一樣,我國也處于分裂割據的局面。因爲這樣,所以南北朝茶業和晉不僅在時間上,而且在實際內容上,也都存在著直接的承繼和連續關系。在這一角度上,也可以說南朝茶業純粹是東晉茶業發展的一種繼續。
舉例來說,這一時期和東晉一樣,也都建都建康,所以,在南方茶葉生産隨經濟發展而有相應發展時,江淮和江浙沿海一帶的茶業,尤其得到了較大的發展。如三國兩晉時,我們從文獻中所見的重要茶業産地,幾乎全部都在巴蜀和荊楚二地。但是,至南朝時,如《桐君錄》所載:“西陽(治位今湖北黃岡縣東)、武昌、晉陵(今江蘇常州)皆出好茗”。
《桐君錄》又作《桐君藥錄》,是一部本草類的藥書,據考約成書于南朝劉宋時期,從這部藥書所刊的三種名茶看,基本上就都屬江淮的範圍,最東一直到太湖西岸的宜興一帶。又如陸羽《茶經》引《宋錄》也載,豫章王子尚等訪八公山昙濟道人,“道人設茶茗,子尚味之曰,此甘露也,何言茶茗?!”
再如前面提及的山謙之《吳興記》所說的烏程“溫山,出禦荈”等記載,都反映其時江淮一帶,應建康茶葉消費的需要,不僅茶葉生産而且在茶葉質量上,也獲得了明顯的提高。再如在禮制上,晉以前只有用茶敬賓待客之俗,至南朝時,進一步運用和擴展到了對祖先神靈的祭祀上。
如《南齊書》武帝本紀中提到,蕭頤臨死前诏曰:祭敬之典,本在因心,“我靈上慎勿以牲爲祭,唯設餅、茶飲、幹飯、酒脯而已。天下貴賤,鹹同此制。”②這是蕭頤針對當時貴族厚葬糜費提出的改革。在這段記載中,我們可以明顯看出這樣二點:一是其時江南飲茶,已和飲酒、吃飯相並列,變成了一種日常生活內容;二是以茶作祭,在蕭頤遺诏之前當即流行于民間,遺诏對貴族的實際約束雖然不大,但對後來社會上推廣以茶爲祭,還是有較大作用的。
又陸羽在《茶經》引梁·劉孝綽《謝晉安王饷米等啓》中也載:“傳诏李孟孫宣教旨,垂賜米、酒、瓜、筍、菹、膊、酢、茗八種。”①這裏再次證明,茶在這時已和米、酒一類並列,成爲人們尋常的飲食之一;這或許也是後來俗話“開門七件事,柴米油鹽醬醋茶”的前身。另外,後來特別是唐宋時,宮廷有不時向臣下和“番使”賜茶的禮儀和習慣,我國曆史上的賜茶之風,至少從文獻來說,可能也即起源于斯。
這裏還要指出,南北朝時,盡管南北分裂和北方又長期處于不尚茗飲的遊牧民族統治之下,但從史籍記載來看,晉以後北方飲茶雖然未發展起來,可是飲茶似乎也一直繼續未斷。
如《洛陽伽藍記》中記及,瑍玡王肅從初仕建康後來轉投洛陽爲官,起初不食羊肉及酪漿,常飯鲫魚羹和飲茶,一喝一鬥,京師士子就譏之爲漏#仭5?改旰螅?跛嗑筒皇溶?飲而好羊肉和酪漿了。“自是朝貴宴會雖設茗飲,……不複食,惟江表賤民遠來降者好之”。這條史料清楚說明,